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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

财关税〔2008〕99号
2008-12-19

政策法规库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

【文 号】 财关税〔2008〕99号
【成文日期】 2008-12-19
海关总署:

经国务院批准,2009年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,并调整矿产品增值税税率。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进行相应调整,自2009年1月1日起,附件所列税目矿产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3%提高到17%。

附件:

财关税〔2008〕99号 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调整表.xls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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